一手房买卖 二手房买卖 购房贷款 特殊买卖 违约责任 房屋共有 房屋登记 网上签约 资金监管 付款方式 交付房屋 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定金

父母为未成年子女购房的不利影响分析

来源:未知 时间:2012-12-06

1.父母失去财产支配权。
       父母以未成年人的名义购房,将房屋过户到未成年人名下,法律性质上属于赠与,所有权归未成年人,父母失去r该所有权范围内的所有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当前的社会,年轻一代家庭观念相对淡泊,个人主义的倾向越来越严重,子女成年后,并非没有可能与父母发生经济利益上的纠纷,这时候,父母或许为当年给子女购房的决定而追悔莫及。   
2.出售、抵押、出租受限。
       虽然说父母作为监护人是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理未成年人行使未成年人名下房屋的所有权,但(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除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未成年人的财产。因此,如果要出售或抵押未成年人名下的房屋,则必须证明是为了子女的教育、健康等利益。
       况且要办理诸多手续并经过公告。出租未成年人名下的房屋,严格来讲,属于处分房屋的使用权,也属于《民法通则》规定的处理未成年人财产的情况,我们认为,至少应当将租金以未成年人的名义提存,或直接用于未成年人的学习和生活。
       特别是子女长大成人以后,父母失去法定代理人的资格,则要处分之前为子女购置的房屋,必须有子女的委托。如果遇到子女在外地甚至国外学习或工作,则对房屋的处置就更加麻烦。   
3.转让房屋加重税赋。
       按照我国目前的房屋转让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在转让房屋时,按转让价减除房屋原值及相关税费后,计算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但赠与的房屋,转让时计税依旧不能扣除原值,或者说原值按零计算,而父母为未成年人购房在法律上属赠与,在以后转让时将负担较重的税费。


安居房地产律师网由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资深房产律师靳双权律师创建,专门为北京及全国各地客户提供土地权属、房屋买卖、继承、离婚、建设工程等方面法律咨询及代理服务,为房地产公司提供法律教学服务。靳律师所带领的“安居律师”团队由多名房地产专业资深律师组成,对房地产法律理论有系统研究(包括二手房买卖、经济适用房、商品房、已购公房、央产房、物权保护、夫妻及家庭共有、继承析产、确权、无权代理等专业领域),对房地产诉讼有丰富的经验。有能力为您提供最专业的房地产法律服务。
欢迎来电咨询,靳律师接待电话:134 260 37149
网站关键词:
北京房产律师 北京房地产律师 北京专业房地产律师 北京房屋买卖律师 北京二手房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 北京继承律师 北京商品房买卖律师 北京经济适用房买卖律师 无权代理 央产房 居间合同纠纷 房产诉讼 打房产官司 房地产中介
房产律师 房产法律咨询 房地产律师 房地产专业律师 房地产律师咨询 房产纠纷律师 二手房法律咨询 婚姻房产律师 房屋继承 房地产转让 北京房地产律师事务所 北京房产律师事务所 找房产律师 聘请房产律师 北京房地产专业律师

分享到:
上一篇:父母为未成年子女购房的利好因素分析 下一篇:关于外国人在我国购房的相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