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房买卖 二手房买卖 购房贷款 特殊买卖 违约责任 房屋共有 房屋登记 网上签约 资金监管 付款方式 交付房屋 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定金

一手房买卖相关的行政法规的具体解释

来源:未知 时间:2012-11-28

       与一手房买卖相关的行政法规主要有:《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
       其中,《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了一手房的预售条件、明确预售许可证是一手房的销售依据,还规定了商品房竣工后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以及住宅小区应当进行综合验收。但是该条例只是以部分列举的方式规定应验收项目,这就造成之后的房地产交易及司法实践中,对法定验收项目以及综合验收的概念理解上发生争执,这种争执一直持续到(综合验收合格证)取消之后才逐渐平息。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承包单位的质量保修责任,并规定建设工程验收须有这5个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该条例还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巧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备案不是房屋交付条件,否则就不会出现“责令停止使用”的表述。    
       《物业管理条例》主要规定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物业管理活动的规则。特别规定了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缴纳,从而结束了自1998年10月以来,因建设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与《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有关维修基金的缴纳义务人规定相互矛盾(前者规定由购房者缴纳,后者规定由建设单位缴纳)引起的纷争。

 安居律师团队介绍
“安居律师”是中国房地产法律服务业最优秀的律师品牌之一。“安居律师”由数十名房地产专业的资深律师组成,律师成员都经过房地产法律实务的专业培训,并进入房地产公司基层进行实践,深入了解房地产业的操作规程,准确把握房地产交易中的法律风险点,现已累计办理房地产案件数千起,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安居律师”是中国房地产法律专业最具优势的领军律师团队。
“安居律师”担任多家大型房地产公司的法律顾问工作。在深入研究现行房地产法律、法规及政策导向的基础上,“安居律师”建立了房地产法律库及案例大全,涵盖了建国以来房地产全部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并制定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办案方法及规程,旨在建立中国最专业的房地产律师团队。多年以来,“安居律师”在房地产改革、市场调控、宏观政策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讨,表达具有前瞻性的观点;在微观上,对无权代理买卖、违约责任、定金责任、央产房、小产权房交易、夫妻共有房产、房产继承等具体法律问题进行了专业研究,有着独到的法律观点,并在不断的被法律同行业人员所接受。安居律师研究的领域还辐射到与房地产相关的离婚、析产、拆迁、抵押、建设工程、物业管理、企业运营、中介、银行等领域,甚至于房地产有关的刑事案件及其他行政、经济案件。
“安居律师”正凭借丰富的工作经验,精深的律师技巧,卓越的见地,极富创造力的思维,在房地产领域取得了更高的成就,在房地产法律服务市场竞争的浪潮中独占鳌头。“安居律师”将禀承安居团队的管理前提下,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拟将建设成为中国房地产法律服务的风向标。
网站关键词:
北京房产律师 北京房地产律师 北京专业房地产律师 北京房屋买卖律师 北京二手房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 北京继承律师 北京商品房买卖律师 北京经济适用房买卖律师无权代理 央产房 居间合同纠纷 房产诉讼 打房产官司 房地产中介 中介费 居间费
房产律师 房产法律咨询 房地产律师 房地产专业律师 房地产律师咨询 房产纠纷律师 二手房法律咨询 婚姻房产律师 房屋继承 房地产转让 北京房地产律师事务所北京房产律师事务所 找房产律师 聘请房产律师 北京房地产专业律师

分享到:
上一篇:一手房买卖需依照哪些相关法律 下一篇:与一手房买卖相关的各部门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