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未知 时间:2013-03-27
(1)寻找到买家后,申领上市出售表。经济适用房的售房人,持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房屋所有权共有的,还要持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领《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上市交易。
(2)与买家达成买卖协议,签订好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持买卖合同和相关证件及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
(4)买方持买卖合同和立契过户的相关材料、卖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到区县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按房屋买卖成交价的3%交付土地出让金。
(5)买方持立契过户、出让金已缴纳的证明等文件及规定的其他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权属登记部门申办房屋所有权证。
靳双权律师,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负责人,靳律师为多家知名房地产公司提供法律顾问及教学服务;靳律师还致力于法律援助事业,如果您因生活困难,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靳律师愿意为您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服务。联系电话:13426037149.单位:东卫律师事务所,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外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D3B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