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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贷款的定义及分类

来源:未知 时间:2014-02-22

房地产开发贷款作为包含有若干种具体贷款种类的一个综合性贷款类别,是指由贷款人对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其所开发的房地产建设项目之土地开发、房屋及配套设施建设的贷款。实践中,该种贷款仅发放给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特殊情况下也发放给特定企事业单位。
房地产开发贷款作为通过银行而进行的一种间接融资方式,可从不同角度分为不同种类。从该种贷款所针对的房地产项目性质的角度,可以分为:
(一)住房开发贷款:是指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其所开发的商品住房及其配套设施开发建设的贷款。实践中,对于综合性房地产项目,如果其住宅部分投资占总投资比例超过50%的,其贷款按住房开发贷款管理:
(二)商业用房开发贷款:是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其所开发的商业用房项目(如宾馆、酒店、写字楼、大型购物中心等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的贷款;
(三)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是由贷款人向房地产开发单位发放的用于支持其所开发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的贷款。其所针对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政府组织建造,并将以微利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
(四)科教文卫单位住房开发贷款:是向科研院校、高等院校、文化艺术单位、卫生医疗单位或承担上述单位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任务的企业发放的,专门用于上述单位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的贷款;
(五)高等院校学生公寓贷款:是向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高等院校及承担高等院校学生公寓建设任务的企业发放的,专门用于高等院校学生公寓开发建设的贷款;
(六)土地储备贷款:是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土地收购及土地前期开发、整理的贷款。这类贷款的借款人是政府土地储备机构,一般称为土地储备中心,其受政府委托收购、整理土地,之后再出售土地。


靳双权律师,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负责人,靳律师为多家知名房地产公司提供法律顾问及教学服务;靳律师还致力于法律援助事业,如果您因生活困难,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靳律师愿意为您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服务。联系电话:13426037149.单位:东卫律师事务所,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外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D3B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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