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未知 时间:2014-02-22
综合各商业银行的实践来看,目前申请房地产开发贷款项下各类贷款的借款人一般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生产经营正常,经营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
(二)信誉良好,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贷款项目总投资中,各项建设资金来源落实,其中自有资金不少于总投资35%;
(四)申请贷款的项目已经纳入国家或地方的建设开发计划,具有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扩初设计等与开发项目有关的各种批复文件;
(五)申请贷款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已经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六)申请借款的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取得了规划部门对土地开发的控制规划条件通知书等批复意见;
(七)贷款项目的工程预算合理、真实;
(八)能提供足值有效的抵押、质押或资信程度高的保证担保;以及
(九)满足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实践中,申请房地产开发贷款所需提供的资料通常包括以下几部分:
(一)基本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影印件)和建设管理部门核准的资质证明;
2.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及影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签字样本(原件及影印件);
4.贷款(卡)(原件及影印件);
5.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前三个年度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新建企业免提交);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交自成立以来的年度和近期报表;
6.税务部门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明;
7.利税清算表;
8.公司合同及章程(原件及影印件);
9.企业董事会成员和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名单和签字样本等。
10.若借款人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合作企业或承包经营企业,须提供董事会或发包人同意的决议或文件(原件);
另外,如果贷款事宜由被委托人代为办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二)贷款项目材料:
1.开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原件及影印件);
2.有权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关于项目建设、实施和开发的文件和计划(原件及影印件)。(三)担保材料:
即根据保证、抵押或质押等不同担保方式的要求而提供相应的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前述只是不同商业银行对房地产开发贷款发放条件某些较为共性的要求,在实际操作中,不同商业银行的具体要求还是存在某些差别的。后文我们将简单介绍几种房地产开发贷款的申请条件及某些特别要求之处。
靳双权律师,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负责人,靳律师为多家知名房地产公司提供法律顾问及教学服务;靳律师还致力于法律援助事业,如果您因生活困难,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靳律师愿意为您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服务。联系电话:13426037149.单位:东卫律师事务所,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外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D3B室。#p#分页标题#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