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未知 时间:2013-09-09
(一)典当可以经营的房地产业务范围
典当行只能经营本省行政区划内的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但禁止典当以下房地产:
1.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
2.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已经被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财产;
3.当户没有所有权或者未能依法取得处分权的财产;
4.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禁止流通的自然资源或者其他财物。
(二)典当合同要件
当票是典当行与当户之间韵借贷契约,是典当行向当户支付当金的付款凭证。典当行和当户就当票以外事项进行约定的,应当补充订立书面合同,但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当票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典当行机构名称及住所;
2.当户姓名(名称)、住所(址)、有效证件(照)及号码;
3.当物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4.估价金额、当金数额;
5.利率、综合费辜;
6.典当日期、典当期、续当期;
7.当户须知。
我国还特别规定,当票不得转让、出借或者质押给第三人。当票遗失,当户应当及时向典当行办理挂失手续。未办理挂失手续或者挂失前被他人赎当,典当行无过错的,典当行不负赔偿责任。
(三)房地产的当金数额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估价金额可以作为确定当金数额的参考。典当期限由双方约定,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认为,关予房屋典当回赎时效期间的计算问题,如果典当契约载明典期的,自期满之次日起计算,契约未载明典期的,自履行契约之日起计算。如果典期届满,出出典人未按契约规定期限提出回赎,是由于不可抗力使其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这种受客观原因影响的时间,应予扣除,不计入回赎时效期间;如果典期届满,出典人已提出回赎要求,但由于承典人的原因而逾期未能回赎的,这种情况,应自出典人提出回赎之日起重新计算回赎时效。
【律师提示】房地产典当最长不超过计6个月,显然使得房地产典当毫无意义。另外,如果双方约定的期限超过6个月或者没有约定期限,依据《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的规定,任何一方依据该规定,也无法否定双方约定的条款无效。其次,我国司法实践是认可满三+.年才视为绝实,即如双方对典权的期限无约定,则在30年内,出典人可随时要求回赎。对于该30年期限,有学者观点认为“30年的期间是时效期间,可以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
(四)典当费用
典当的当金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机构6个月期法定贷款利率及典当期限折算后执行。典当当金利息不得预扣。典当综合费用包括各种服务及管理费用。房地声抵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27%。当期不足5日的,按5日收取有关费用。
(五)典权期限与续期
典当期内或典当期限届满后5日内,经双方同意可以续当,续当一次的期限最长为6个月。续当期自典当期限或者前一次续当期限届满日起算。续当时,当户应当结清前期利息和当期费用。 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后,当户应当在5日内赎当或者续当。逾期不赎当也不续当的,为绝当。当户子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至绝当前赎当的,除须偿还当金本息、综合费用外,还应当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逾期贷款罚息水平、典当行制定的费用标准和逾期天数,补交当金利息和有关费用。#p#分页标题#e#
(六)典当物的处分限制
典当行在当期内不得出租、质押、抵押和使用当物。质押当物在典当期内或者续当期内发生遗失或者损毁的,典当行应当按照估价金额进行赔偿。遇有不可抗力导致质押当物损毁的,典当行不承担赔偿责任。
(七)典当行为登记
典当行经营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应当和当户依法到有关部门先行办理抵押登记,再办理抵押典当手续。
【律师提示】.按以上规定,及典当的综合收费以汲对绝卖的限制,实际上,房地产典当已完全失去了典当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