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以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用地设定抵押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3-28
开发公司或建设单位以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用地的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应具备以下条件:
(1)征用的土地,应该完成征地安置、补偿工作;
(2)划拨的土地,应该完成拆迁安置、补偿工作。
开发公司或建设单位在申领土地使用证时 ,(以北京市为例),应当提交以下证件:
(1)北京市经济适用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核发的项目列入经济适用房建设范围的批准文件;
(2)规划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钉桩坐标成果通知单;
(3)房屋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国家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北京市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
(4)安置、补偿结案证明。
靳双权律师,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负责人,靳律师为多家知名房地产公司提供法律顾问及教学服务;靳律师还致力于法律援助事业,如果您因生活困难,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靳律师愿意为您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服务。联系电话:13426037149.单位:东卫律师事务所,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外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D3B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