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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销售流程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3-26

 
经济适用房销售流程是:

(1)房源公告:由市建委、市房改办不定期将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房房源在相关报纸上公告。
 
(2)在公告规定期限内,申请家庭凭《准购证》、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向市房改办办理预登记手续。
 
(3)市房改办会同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预登记家庭的住房情况进行核查。
 
(4)市房改办根据推出的房源数、预登记人数和住房情况的最终复核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选房名单,以《准购证》号码顺序作为选房顺序号。
 
(5)市房改办公告选房时间、地点,公示选房人员名单。
 
(6)换发《准购证》。经预登记确定选房人员名单后,中选申请家庭凭原《准购证》到市房改办办理换发新证手续,《准购证》号码保持不变。
 
(7)公开选房:申购家庭凭市房改办出具的《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选房联系单》及《准购证》,到提供房源的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
 
(8)市房改办公示选房结果。
 
(9)中选申购家庭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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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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