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销售流程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3-26
经济适用房销售流程是:
(1)房源公告:由市建委、市房改办不定期将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房房源在相关报纸上公告。
(2)在公告规定期限内,申请家庭凭《准购证》、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向市房改办办理预登记手续。
(3)市房改办会同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预登记家庭的住房情况进行核查。
(4)市房改办根据推出的房源数、预登记人数和住房情况的最终复核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选房名单,以《准购证》号码顺序作为选房顺序号。
(5)市房改办公告选房时间、地点,公示选房人员名单。
(6)换发《准购证》。经预登记确定选房人员名单后,中选申请家庭凭原《准购证》到市房改办办理换发新证手续,《准购证》号码保持不变。
(7)公开选房:申购家庭凭市房改办出具的《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选房联系单》及《准购证》,到提供房源的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
(8)市房改办公示选房结果。
(9)中选申购家庭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