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经济适用房需提交的资料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3-26
经济适用房是我国在进行房改过程中,为适应新的社会经济形势,由政府推出的新型房产种类,是适合于中低收入家庭承受能力、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房。因此,购买者在购买经济适用房是要受到一些条件限制的。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购买或承租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有:
(1)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例如根据北京市的规定,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5年,且年满18周岁,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2)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3)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4)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有:家庭户口本、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人证明和住房证明以及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并向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即可。
靳双权律师,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负责人,靳律师为多家知名房地产公司提供法律顾问及教学服务;靳律师还致力于法律援助事业,如果您因生活困难,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靳律师愿意为您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服务。联系电话:13426037149.单位:东卫律师事务所,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外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D3B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