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定无房户,如何计算家庭收入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3-27
根据相关法规、规章的界定,所谓无房户,是指职工及其配偶都没有以统一租金标准承租或按优惠价格购买公有住房的家庭。无房或未达标是针对职工或其配偶按照房改政策,购买公有住房与否及面积多少而言的。具体含义如下:
无房指职工夫妇双方均未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和售价承租或购建住房。未达标是指职工夫妇双方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和售价承租或购建住房的面积未达到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主要是以相对应的机关工作人员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为准。
对于家庭收入计算的问题,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等部门关于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有关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规定,计算家庭收入时,家庭收入按夫妇双方的收入之和计算,未婚、丧偶以及离异未再婚的按一人收入计算。和老人一起生活的,只计算购房人夫妇双方的年收入。其中,家庭收入包含下列7项所得:
(1)工资、薪金所得;
(2)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交纳部分;
(3)住房补贴;
(4)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5)劳务报酬所得,如稿费、加班费等;
(6)股息红利及利息所得;
(7)其他所得,如房屋租金。
靳双权律师,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负责人,靳律师为多家知名房地产公司提供法律顾问及教学服务;靳律师还致力于法律援助事业,如果您因生活困难,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靳律师愿意为您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服务。联系电话:13426037149.单位:东卫律师事务所,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外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D3B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