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认经济适用房申请家庭人口和现有住房建筑面积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3-27
按同一户籍内的家庭人口数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其户内人口所拥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均核定为该户家庭已有住房建筑面积。如属直系亲属中两户以上符合单独申请条件的家庭合并为一户申购,按其家庭内人口所拥有住房的建筑面积核定为申请家庭已有住房建筑面积。
例如,甲、乙夫妇与其父母丙、丁合住一处(同一户籍),甲乙、丙丁夫妇符合单独作为一户申购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此时,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方案一:甲乙和丙丁分别申请购买一套6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方案二:甲乙和丙丁合并为一户申购一套8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但此时,甲、乙、丙、丁各自名下的房屋所有权的建筑面积均需核定为整个申购家庭已有住房建筑面积。
靳双权律师,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负责人,靳律师为多家知名房地产公司提供法律顾问及教学服务;靳律师还致力于法律援助事业,如果您因生活困难,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靳律师愿意为您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服务。联系电话:13426037149.单位:东卫律师事务所,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外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D3B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