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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常见的纠纷种类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2-10-02

二手房买卖中常见的纠纷有四类:
一是房地产经纪机构违规操作侵害买卖双方或一方当事人的利益;
二是卖方隐瞒真实情况引起纠纷;
三是买方没有履约能力产生纠纷;
四是因任意一方或多方违约而引起的纠纷。这四类纠纷又分别具体表现为以下常见的形式:
1.房地产经纪机构违规操作侵害买卖双方或一方当事人的利益引起的纠纷这类纠纷主要表现为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违反行业禁止的行为。由于目前我国房地产中介市场还不很规范,这类纠纷在目前二手房交易市场上还常有发生,当事人应当给予充分注意。
2.因卖方引起的纠纷
这类纠纷主要表现为:(1)卖方权利和二手房权利的缺陷引起纠纷。即卖方只是所有人之一,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房屋;甚至卖方根本不是所有权人,也没有所有权人授权出卖房屋;所出卖的房屋权利存在限制,有被抵押、涉讼、被列入拆迁范围、土地使用权性质为集体或划拨等不能上市交易的问题;他人对出卖房屋存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等。(2)逾期交付房屋引起的纠纷。卖方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内还没交房,除了有一些正当理由,要对买方承担违约责任,这时买方可以要求卖方交付房屋并赔偿损失,损失可以参考同类房屋的租金。(3)逾期办理过户手续引起的纠纷。卖方和买方都有可熊想毁约而迟迟不去办理过户手续。但买方想毁约时往往采取拒付房款的方式,所以一般是卖方逾期办理过户手续。这时,如果买方非常想买此房,那么一定要尽早起诉,同时为避免卖方将此房出售给他人,应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4)二手房买卖后发现存在未缴清公共事业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引起的纠纷。(5)二手房质量引起的纠纷。由于卖方交付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遭到买方索赔或要求解除合同。如存在漏水、墙面开裂、下水道堵塞、水压电压不足等情况;买房时认定的有关装修设施发生变化等。(6)二手房存102第六堂课二手房买卖引发的纠纷课瘩蓄酱在相邻关系纠纷。对此,购房人在签约前应做好充分的调查工作。可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有否抵押及产权情况;向周边邻里询问房屋所在地有无拆迁计划及邻里情况等。
3.因买方引起的纠纷
这类纠纷主要是办理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后,买方逾期支付房款引起的纠纷。买方逾期支付房款时,卖方除可以要求其继续支付房款外,还可以要求其支付相应的利息或合同中规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卖方还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解除合同。买方须注意的是,如果双方约定买方用银行贷款支付部分房款,而当时由于贷款政策调整或别的原因银行未能足额放贷的话,买方仍要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对于卖方来说,为防范此类情况发生关键是了解买方的经济实力与信用情况,一般可通过了解对方的职业、家庭成员情况等进行大致评估。
4.因任意一方或多方违约而引起的纠纷
这类纠纷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
(1)要求返还定金而产生的纠纷。根据法律规定,支付定金应该签定金合同,如果买方支付了定金后,卖方或中介机构只是打了个“收条”,上面写了“定金”两个字,而且在支付定金时也没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定金合同,此时定金的性质是无法确定的,这时买方不想购买房屋时.有权要求返还定金。
(2)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或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引起的纠纷。要求解除合同或确认合同无效,一般是在另一方有重大违约行为的时候发生,这类案件一般还会伴随着请求损害赔偿,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会根据双方过错的程度,判定各方应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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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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