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的概念主要特点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2-10-17
商品房专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作为商品进入房地产交易市场自由交易,并转移其所有权的住宅、商业用房及其附属物。可见,作为商品房销售的出卖方必须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即依法设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而购房者购买商品房是为获取商品房的所有权,或者自己居住使用,或者通过出租获得利润,或者在商品房升值时通过及时转让获得利润,或者行使相关的所有权或用益物权以获得利益。这也就是说,购房者通过购买商品房获得了完整的商品房所有权,即包括房屋使用权、占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
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商品房销售是房地产开发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在福利分房制度取消,市场购买主力群体由集团购买转为个人购买后,销售工作日益成为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各个环节的重中之重,销售情况的好坏直接影响一个房地产项目的成功与否。
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商品房现售,是指房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自行销售商品房,也可以委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
随着社会经济的进步和不断发展,房地产事业的发展瞬息万变。我国目前商品房市场的发展也呈现多样化趋势,其主要特点包括:
1.房地产业短期内还不能成为全国的支柱产业。其原因是房地产业的增加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尚显不足,虽然在有些沿海城市的房地产值超过了5%,但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地区经济差异大,房地产业的发展在一段时间内不可避免地带有区域性和不均衡性。
2.开发商与购房者的矛盾仍然十分尖锐。对此,开发商应当从购房者的角度出发考虑问题,规范自己在商品房交易中的行为,避免与购房者发生纠纷,具体包括:第一,应规范商品房销售买卖合同的制定。据国家调查统计,大约有25%的被调查人将合同称为“霸王合同”或“霸王条款”。这或多或少会对开发商造成影响,所以开发商在交易的过程中应遵循公平的原则。第二,开发商、销售商应寻求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尽可能做到提高工作的透明度,降低开发成本,做好销售商与物业公司的合理连接等一系列措施。
3.政府加大了对商品房交易的监管力度,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以规范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的行为。
4.今后商品房交易的发展会紧密地贴近律师服务。商品房销售涉及大量的法律问题,律师的法律服务会为规范商品房销售提供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