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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商品房现售的备案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2-10-22


    商品房现售前的备案制度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商品房现售时,现售的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合格,相比商品房预售各方面因素比较确定,风险也小得多,因此商品房现售没有规定像预售那样强制的预售许可制度,不取得预售许可证就不得进行预售。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的现售实行备案制,只要准备现售的商品房经过竣工验收合格,开发商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即可。
所谓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主要事项记录在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中,并定期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的建立,是政府部门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的手段。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项目建设过程的主要事项,如项目名称、规模、转让记录、预售情况等记录在手册中,并定期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要对项目手册的备案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手册记录事项作为企业资质评定、审查的依据。
由于商品房的现售采取的是备案制度,有的开发商就认为这无关紧要,甚至没有进行备案。但是,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中未按照规定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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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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