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交易管理机构有哪些?其具体职责是如何划分的?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2-10-23
房地产交易管理是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国家及地方政府,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基于房地产业务的发展规律与社会需要,按照法律与政策,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各种手段,对房地产市场进行组织、协调、控制、监督等活动。
房地产交易管理是纵向的行政行为,是对房地产市场各种要素或者整个过程的全面管理。管理主体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以及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具体包括:(1)原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主管全国范围的房地产交易;(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房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以及价格主管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房地产交易。
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的具体职责区分如下:
(一)原建设部与国土资源部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房地产管理的政策与法律,拟定全国性房地产交易管理的条例及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宏观调控和指导房地产的发展。
3.负责全国性房地产开发专营企业及一级房地产企业的资质审查,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其进行监督管理。
4.组织对全国和地方房地产市场情况的调查研究及市场信息的收集、统计和发布工作。
5.指导和协调地方各级房地产管理机构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推动房地产流通体制的改革,促进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改革、住房制度的改革和房屋商品化的工作,并组织有关房地产市场的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二)地方各级房地产管理机构的职责
1.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房地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本地区房地产管理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
2.负责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中介服务企业和个人的资质审查,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其监督管理。
3.负责房地产权属的审核与登记发证工作,可以在房地产交易所内设立集中的办事机构,以方便交易,加强监督管理。
4.负责房地产市场专业人员、管理人员的培训与考核工作。
5.负责对非法房地产交易活动进行行政查处工作,并对房地产交易纠纷进行调解。
(三)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制定由政府定价的房地产交易价格和经营性服务收费标准,凡向居民出售的新建普通住宅价格、拆迁补偿房屋价格及房地产交易市场的重要经营性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制定和调整。#p#分页标题#e#
2.负责制定各地房价评估的具体办法。
3.负责对房地产交易价格及经营性服务收费的监督与监测工作,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认真做好房地产交易价格变化的监测工作,及时对房产交易价格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定期制定、公布市场参考价格,并向上一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报送情况。
4.负责对房产价格评估中出现的价格纠纷进行调解。
5.查处违反房产交易价格管理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