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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应当注意哪几个问题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2-10-23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变更,是指依法成立的房屋买卖合同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前,当事人就合同的内容进行变更和修改而达成的协议。变更商品房买卖合同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变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必须是有效成立的合同,未成立或者无效的合同不存在变更的问题。

(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变更需经过当事人双方的同意,单方面变更不发生变更的法律效力。

(3)变更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应当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具有与原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4)变更的内容可以是商品房的质量、数量、价款,也可以是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5)商品房预售合同需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变更以后必须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6)变更程序完成以后,当事人只能按照新的协议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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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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