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包销的法律关系及责任承担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2-10-23
采用商品房包销的方式销售商品房时,在包销期间,包销商以开发商的名义对外销售商品房,包销商与开发商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所以,开发商仍然是商品房销售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而包销商与购房者之间并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也就是说包销商对外销售行为的一切法律后果仍由开发商来承担。
包销期限届满后,未售出的房屋全部由包销商购入,此时,包销商与开发商是一种商品房销售关系。包销商应当按照包销合同约定的价款购买尚未销售的商品房。此后,承包方如何处置未售出的剩余房屋,则与开发商无关。
n 在包销期限届满后,包销商再进行商品房的销售就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的房屋买卖,包销商与购房者之间则达成了一种买卖关系。